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宿舍制度

发布时间:2021-03-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试行)    

院党字[2014] 6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大学生党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党员教师的先进性作用,使党员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以党员教师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从而在我院党建工作中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教书育人的目标落到实处,并有力地促学院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的实施,结合学院党员教师队伍的情况和学院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院党总支负责安排每位党员教师联系一个学生宿舍。  

2、党员教师应主动与宿舍长联系,约定到学生宿舍与宿舍学生的见面沟通时间。  

3、党员教师与宿舍学生见面沟通内容应包括:学生近期的学习情况;课程学习、升学就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生近期的思想状态;宿舍中是否有生活困难的学生,其家庭经济和本人的在校生活和消费状况;宿舍学生对学院课程设置和课程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建议、授课评价等方面情况;宿舍学生在校生活中其他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党员教师应每学期至少主动深入所联系的学生宿舍2次,并将学生遇到或反映的情况及时汇报给学院书记或副书记,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学习帮助、成才成人引导及答疑解惑等工作。  

5、党员教师深入学生宿舍时,应同时肩负起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发现的宿舍卫生问题、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反馈给党总支副书记或相关的班主任、辅导员,实现及时发现宿舍问题,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学生在健康、卫生、安全的宿舍中生活。  

6、党员教师在联系学生宿舍的工作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党员教师的专业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对学生进行正面引导,向学生传播“正能量”,在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与学生情感相溶、师生互动、教学相长,充分发挥思想引导、专业指导、生活帮助、成人导师的作用。  

7、党员教师每学期应将联系学生宿舍情况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并努力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8、各党支部在学期末应该讲党员教师发现的学生宿舍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想学院党总支进行汇报,以便学院党总支及时做出工作安排,形成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9、学院党总支应每学年根据学生的入学和 毕业情况,及时对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宿舍具体安排进行微调和更新,并通知到联系宿舍有变动的党员教师,确保工作安排不落空。  

10、学院党总支每学年应对各党支部反映的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宿舍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汇总,涉及学生管理工作的及时与学生工作队伍进行研讨沟通,形成针对性的制度或措施;涉及教学工作的,及时与院长和相关系部负责人进行沟通研究,及时解决相应的问题。  

11、党员教师在联系学生宿舍的工作中,应与学生保持正当的师生关系,禁止收受学生为表示感谢所赠予的土特产、礼品及其他有价证券。  

12、本制度从学院党总支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开始施行。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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