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关于太原科技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

(一)、三育人先进个人称号为校级优秀称号,每两年由校工会组织评选一次,我院工会负责学院各项评选工作的开展。

(二)、荣誉称号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辅导员四个先进个人称号,先进辅导员个人由校学生处负责评选。

1、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报名对象为所有专职教师。

2、管理育人先进个人报名对象为所有专职管理人员。

3、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报名对象包括各系部主任、副主任;对外联络部负责人;工会主席及委员;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语音室管理人员;兼职辅导员、图书管理员等。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我校工作三年以上

(二)、在外国语学院本职工作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三)、截止评选时间,两年内因生育、病假、进修、访学等时间累计不超过半年。

(四)、近两年至少有一次年终考核为优秀(名单由学院工会提供)。

(五)、近两年未出现教学事故。

(六)、近两年未受到校纪处分。

三、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向学院工会提供个人申报材料,字数1000字左右。

(二)、由学院成立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应涵盖学院各部门。

(三)、所有材料由评审组统一评审打分,并最终确定我院向校工会申报的先进个人名单。

(四)、院工会负责将名单进行全院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报校工会。


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如校级评选办法发生变化,本办法也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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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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